征稿要求
1.编辑部有权出于版面需要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。
2.引文超过150 字换行另起;上下各空一行;第一行缩进4 格,以下各行缩进2 格。夹注置于最后一个标点符号之后。引诗超过8 行换行另起,规则同上。
3.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末,并用数字加方括号注。
4.来稿首页请注明:题名,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单位,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、电话、传真和Email,并标明正文字数、表数及图数。
5.基金项目。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,包括基金和项目两类。论文若有此种背景,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列于作者单位之下列,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编号。